文献出版的那些事
《民国时期社会法规汇编》是将民国时期的各种社会法规全面收集整理而成的一部法律文献,属于一次文献的范畴,不仅填补了民国时期专门法律汇编的一个空白,而且对于我国今后的社会立法工作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文献图书出版,是一个繁琐而又艰苦的过程。编辑策划该类图书来说,既要考虑图书的学术规范和学术价值,又得让其在市场上有所表现。因此,在市场经济下出版一本高水准的文献图书并非易事。《民国时期社会法规汇编》是将民国时期的各种社会法规全面收集整理而成的一部法律文献,不仅填补了民国时期专门法律汇编的一个空白,而且对于我国今后的社会立法工作将会有重要的借鉴价值。笔者通过这本图书策划出版的过程,总结了三个方面的经验与同行分享。
填补空白,立项出版
作为第三法域的社会法,历来是我国立法活动的薄弱环节。自2008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时起,中国的立法重心就转向了社会法领域。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其中,“法治保障”的规范性表述系第一次出现在中共中央的文件当中。立法重心的转移,要求加大相关法律文献的供给力度,以为后续立法活动提供尽可能多的参考资料,更为后续立法活动提供宽泛的视角和本土特色的“参照物”。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收集整理民国时期的社会法规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目前市面上,民国时期的许多专门法规版本已经不少,如民国时期的教育法规、交通法规、档案法规、经济法规、医药卫生法规、户籍管理法规等。唯独民国时期的社会法规,至今尚无出版,不得不说这是出版界的一大遗憾。为了填补这方面的空白,在与编委会诸成员进行多次沟通以后,《民国时期社会法规汇编》便被列入了出版计划。从专业性的角度考量,社会法规应该成为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燕京大学社会学与社会服务学系的课程设置中就有“社会立法”一门。可惜的是,目前国内社会工作教育界均以“社会政策”课程代替“社会立法”课程,削弱了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因而,将《民国时期社会法规汇编》列入《社会工作学术文库》丛书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全面整理,详尽收集
《民国时期社会法规汇编》出版的首要的工作就是进行法规的收集。而要进行法规的收集,前提是给予社会法规以严格的定义,如此才能清晰界定其范围。我们定义社会法规,取的是按概念的外延加以分类进而划定其范围的方法,目的是避免造成名词术语上的争议或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