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志书在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留存地方历史文化记忆、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2021年5月31日,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启动四川全省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巴中、雅安、眉山、资阳、甘孜州16个市(州)完成“乡镇(街道)志、村志总体规划方案”制定。据初步统计,全省规划乡镇(街道)志、村志超过3600部〔其中,规划乡镇(街道)志2600余部,村志1000余部〕,在未来7年内完成编纂任务。这是四川省历史上第一次全面开展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是四川省文化事业又一浩大工程。
为提高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质量,省地方志办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并编制印发了具体编纂规范。为及时掌握编纂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编纂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立了“全省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联络人制度”“全省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全省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同时要求各市(州)加快制定“市(州)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总体规划方案”并报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备案。
志书编纂必须坚持官书官修,绝不能在政治方向上出现偏差,绝不能在政治定力上出现问题。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军事政法以及涉台涉外涉侨方面的记述,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在志书编纂中必须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避免出现政治性、政策性和常识性错误。为此,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将宣传、统战、侨务等部门关于在宣传报道中必须注意的政策性问题加以汇总,汇编为《关于志书编纂中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军事政法以及涉台、涉外、涉侨政策把关要点》附于有关通知后,供全省地方志部门编纂和审查乡镇(街道)志、村志时使用。
2022年是开展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的重要一年,全省编纂工作全面铺开,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将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理念,坚持质量第一,加大指导力度,推进编纂工作顺利进行。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