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编纂地方志的选材要求都有哪些?天隆文化小编为大家讲解关于地方志选材的相关内容,下面大家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取向:
一)、强调志书的查考价值;强调资料性、实用性、检索性;
二)、强调志书的学术价值;强调著述性、学术性、可读性;
三)、兼顾上述两个方面。
基本要求:
一般说,收入志书的,应该是那些能反映当地真实情况、反映事物发展规律或发展趋势、有时代特点、有借鉴作用、查考作用、教育作用和存史作用、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材料。选用材料的基本要求是:
一)、观点正确。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待材料,选一些今后也能站得住脚的材料。对历史上的事情,应用历史观点实事求是地剖析,不能简单地用政策作为衡量历史事件是非的标准;要用“实践检验真理”的标准评价过去。对于改革开放后的新事物,要充分记述。
二)、全面真实。材料一定要全面、真实、准确。必须广泛收集材料,认真进行鉴定考证。未经认真查证的材料,要慎用。
三)、详略得当。资料应充实些,重点篇章要详细。
四)、要有深度。选取材料,要能从深层说明事物深层内涵,反映事物本质形态和特点,反映事物内在联系及该事物与其他事物联系、区别,反映事物的因果关系、发展规律。
具体办法:
1.运用科学排比方法,对事物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剖析。
2.事物整体面貌、发展过程、兴衰起落和特点写清楚。
3.不要只讲制度内的东西,而要讲实际情况。
4. 采用适当的对比,包括适当的横向对比,这样对问题才能有较全面、较深刻、较立体的认识。
5. 认真选好典型材料,展示事物深层的内涵,增加材料的立体感。
6. 记述时,正负面都要讲,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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