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古籍旧志整理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四川古籍旧志整理工作,除了需要旧志整理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以及应当具备有严谨学风外,在整理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几个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
(一)在整理过程中,整理者要树立对历史负责、对后人负责的态度,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反复研读原文,直到读懂弄通,方可下笔断句,避免因自己对原文理解不足造成断句失误而贻误后人。例如:
在涉及农业方面的记述时,必须要了解相关的农业知识。丹棱是农业县,境内传统农业用水有两种方法,一是池塘蓄水,二是冬水田蓄水。乾隆版《丹棱县志·建置志·水利》整理初稿断句成“平冈漫衍,无原可溯,筑塘蓄水以注之,亦有收获。后不令水泄,密布町畦备用者,谓之冬水。”而正确断句应该是“平冈漫衍,无原可溯,筑塘蓄水以注之。亦有收获后不令水泄,密布町畦备用者,谓之冬水。”
当旧志中出现一些不常见的历史人物时,应当先对这些历史人物有一定的了解和熟悉,切不可贸然下笔点断句读。如乾隆版《丹棱县志·艺文志·大雅书院碑记》整理初稿断句成“尹吉甫,泸人也,《大雅》美之;清风苌叔,资人也,孔圣从之访乐。”此为错断。正确断句应当是“尹吉甫,泸人也,《大雅》美之清风;苌叔,资人也,孔圣从之访乐。”
(二)整理者应当熟悉知晓当地的地情地理,了解掌握地方文化,否则会出现一些常识性错误。例如:
《丹棱县乡土志·疆域》整理初稿断句成“由杨场南抵余,坪东抵竹林寺,至县五十里。”句中的“余坪”是地名,怎么能够断开呢?正确断句应当是“由杨场南抵余坪,东抵竹林寺,至县五十里。”
《丹棱县乡土志·城内景迹祠庙坊表》整理初稿断句成“文庙在城东北隅,为白鹤寺遗址,故曰白鹤,儒林八景之一。” 句中的“白鹤儒林”作为县内古八景之一,是不能断开的。正确断句应当是“文庙在城东北隅,为白鹤寺遗址,故曰白鹤儒林,八景之一。”
(三)四川古籍旧志整理整理者在整理旧志时,要认真仔细研读,弄清原文所记述的真实意思,对一些案例的记述,应当在读懂原文的基础上理清记事主体的双方,切莫凭臆想冒然下笔,造成误判。例如:
乾隆版《丹棱县志·赋役志·学田》整理初稿断句成“十二年(1734),永年之孙逢春,与士人讦讼知县叶时叙,详宪批,允计田八亩六分,除完粮外,纳租谷十五石,折银六两在案。”若按此断句,其意则为孙逢春与士人一道讦讼知县叶时叙。而实则是孙逢春与当地人因地界纠纷而讦讼至县衙,知县叶时叙判决。应当是“十二年(1734),永年之孙逢春与士人讦讼,知县叶时叙详宪批,允计田八亩六分,除完粮外,纳租谷十五石,折银六两在案。”
(四)在括注旧志所载的历史事件时间的时候,应当先查阅相关史料进行反复核实,不可冒然下笔。例如:
《丹棱县乡土志·兵事录》整理稿将公元纪年括注成“考《旧唐书·肃宗纪》,上元二年(675)四月,梓州刺史段子璋反,袭东川节度李涣于绵州,自称梁王,改元黄龙,以绵州为黄龙府,置百官。”句中的“上元二年”应为761年,整理稿将其括注为(675),提前了86年,完全错误。须知,唐代有两个“上元二年”年号。前一是高宗时的“上元二年(675)”,后一是肃宗时的“上元二年(761)”。梓州刺史段子璋反,发生在唐肃宗时。且句首也称“考《旧唐书·肃宗纪》”,那括注成高宗时期的“上元二年(675)”年号,就是明显的错误了。
(五)对于旧志中个别出现的相互矛盾或前后抵牾的一些史料,则尽可能地参考使用旧志之外的相关可信史籍,采用“他校法”进行考证校对。
例如南宋状元冯时行任丹棱知县,乾隆版《丹棱县志》有四种不同的年份记载。之后的五部旧志之记述,则依乾隆版《丹棱县志》而各取不一。状元冯时行到底于何时任丹棱知县?乾隆版《丹棱县志》给我们后人留下了一个历史疑案。要弄清楚冯时行任丹棱知县的时间,使用“自校法”显然不行,因为同一原本就有四个不同年份的记述。使用“互校法”仍然不行,因为尽管各有所取,但仍然取材于乾隆版《丹棱县志》且没有考证。后来,采用“他校法”,于冯时行《缙云文集·杨隐父墓表》文中找到了答案。
(六)必须坚持“三审三校”的整理程序,严格把关,尤其是用购买服务形式进行旧志整理的,由于整理者对当地的地方情况了解不足而容易出现错误。应当加强对整理稿的审核把关工作,要聘请多人从不同角度对整理稿进行反复审核校对,最大程度上减少失误,确保旧志整理质量。
例如丹棱县整理的6部现存旧志,就是委托成都天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点校整理的,该公司在完成整理初稿的基础上,又请成都某高校专家教授完成三审之后,再将整理稿送到我们县志办。我办又聘请当地的贤达对送审稿时行终审把关,从中仍发现许多整理者因地情了解不足而出现的种种错误。
综上所述,旧志整理是为了给后人留下严肃整洁的历史文献,旧志整理人员要尽量熟悉和掌握地方历史典籍和地方文化,不臆断,不盲从,力求在诸如断句、标点、分段、注释、考证等方面做得仔细一些,切不可粗制滥造误导后人。